2013年1月19日 星期六

自陷的地獄

以前有人說:「如果要陷害一個人,就叫他去辦雜誌。」我雖然無法親身體會雜誌人的辛苦,不過以我最近的經歷,我想要把這句話改成:「如果要陷害一個人,就叫他去創業。」

創業,顧名思義,就是開創一個事業,既然談到開創,便包含了「打開」與「創造」。

打開什麼?首要條件是必須打開你所有的感官。

你必須打開你的眼睛,看清你所處的現況,實際地評估你即將(或正在)面臨的轉變。

這個轉變的強度不亞於買一棟房子或與另一個人結婚,也許本質上的確帶有一些衝動性,你仍舊必須睜大眼睛看個仔細,好好端倪每一個列在你眼前的項目,因為這不是在大賣場,你買到不滿意的商品七天內可以退換,這絕對是一條不歸路,也就是連續劇說的:「回不去了。」是的,回不去了,而且通常創業的人也不會希望有回去的一天,創業者的眼睛應該只有一個方向,就是努力讓事業壯大的方向。

再來,打開你的耳朵,多聽聽別人的意見,汲取前輩的經驗。

英文有句俗語:「I’ve been there.」我曾經去過那裡,意思是感同身受,創業的、當老闆的對於這句話大概體會最深,當你以為你行經一條人煙罕至的路,其實別人幾百年前就已經走過了,也許走得比你還艱辛。所有創業會遇到的狀況與難題,別人都已經先領教過了,縱使時代不同,面臨的關卡不同,回到源頭終歸還是在處理人性的複雜,關於這一點,就值得花個一時半載好好沏一壺茶,乖乖坐下來聽故事,而且永遠不必擔心沒有故事聽,所有創業的人都有滿腹怨念,不是,滿腹的經驗可以分享。

除此之外,你還必須打開你的腳步,把你的屁股從舒適的沙發椅上拔起來,走出你幾年沒邁出的家門(國門),探索你要尋找的新世界。這意味著你必須身體力行,將想法轉為可執行的策略,實際行動。

就像很多人的夢想是環遊世界,但永遠都有一堆藉口讓自己停留在「想」的階段,從來沒有真正付諸實行。同樣的,「想」創業的人不少,想完能夠落實行動的卻付之闕如,創業和環遊世界一樣,不管你的理由是什麼,如果這真是一個你渴望已久的夢想,你生命中的「必需」,難道不值得你邁出那第一步嗎?

就算你出了家門發現風雨交加,冰雪襲擊,你很想退回安全的屋子裡,但至少你看到了外面的氣候,你不再對外面的世界一無所知,光這一小步,就值得為自己的勇氣鼓鼓掌。

最後,還要打開你的覺知,再怎麼神經大條的人,都必須學著對事情敏感。

以前不在乎的事,現在不得不在乎;以前不關心的事,現在不得不關心,以前你認為離你很遠的鳥事,有可能一瞬間就來到你眼前,逼得你採取行動;以前不痛不癢的雞毛蒜皮,你竟然開始錙銖必較,為的是能多活一天算一天。你的覺知變了,是因為身份變了,外人也許察覺不出你的轉變,但你自己非常清楚,經過這個轉變,你不再是以前的自己。

在你打開所有感官之後,接下來便是創造的部份。

我個人對於創造的解讀是「創意再造」。所謂「天底下沒有新鮮事」,很難保證有一個想法是百分百的原創,通常都是拾人牙慧而已,而且許多改革實際上奠基於原有的架構,後來的人只不過修修剪剪,加強優勢,去除缺點,就成為一件成功又受歡迎的案例,表示就算跟別人創同樣的業,經營的理念與手法不同,成果還是會有天壤之別。

回到文章的開端,為什麼說「如果要陷害一個人,就叫他去創業。」因為不論是「打開」或是「創造」,都很辛苦,苦到很想罵髒話的辛苦,僵硬了幾十年的思維與習慣,要轉變當然辛苦。

創業的人們每分每秒不知道在心中吶喊過幾千幾萬遍:「我為什麼要創業?為什麼?為什麼?為什麼?」原來過著輕鬆愜意的生活,何必創造一個地獄讓自己待呢?

我只能說,我們好奇到連地獄長什麼樣子都想知道,即便明白地獄的殘酷,還是想親身體驗有多殘酷。

是的,的確非常殘酷,我們很難熬,但我們並不孤單。

2013.01.19 @禾拾文創   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